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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法院与公安机关协作攻克一起执行难案

时间: 2011-11-21 16:59
    近日,长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执行协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精神,与公安机关相互协作开展执行工作,利用公安信息网查找到消失多年的被执行人详细住址,使一起事发八年、执行长达五年的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2003年7月,被执行人黄某雇佣申请执行人田某到工地做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致田某右腿骨折,构成六级伤残。该院判决黄某支付田某赔偿金4万余元。黄某在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销声匿迹。

    田某系长阳龙舟坪镇合子坳村五组农民,上有八旬老母在堂,下有一双儿女在读大学,生活条件十分艰辛。无奈之下,田某于2006年底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多方查找黄某无果,后经延长执行期限三个月,仍未获知被执行人黄某下落。考虑到田某家庭的特殊困难,该院及时向其给予司法救助金5000元。

    今年国庆期间,法院干警经过周密分析,认为黄某将在节后返回宜昌家中。该院干警依据联合通知具体规定,携带执行通知书和介绍信,迅速与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得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在公安、社区民警和居委会三方的合力下,使用公安信息网查找到了黄某位于宜昌市的详细住址。起初黄某对该院执行干警仍闭门不见,在反复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后,黄某最终到庭协商。在该院的积极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凑足了1.3万元执行款,田某自愿放弃了余下部分。

    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长年积案,经过该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该案的解决也为破解法院执行难题寻找到了新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