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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创特色 狠抓管理树形象

时间: 2011-04-21 11:43
    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展示法官素质和法院形象的重要载体。兴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收到明显效果。

    一、及时更新理念,夯实基础架构

    2009年8月,全市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兴山法院召开,我院对七个风险点防控的典型做法被誉为“兴山模式”在全市法院推广,并两次在全省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尽管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院党组一班人没有沾沾自喜,固步自封,而是与时俱进,更新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审判管理的新路径。2010年,党组安排分管的院领导带领审管办人员到湖南益阳、江西宜春等地法院考察了他们审判管理先进做法。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七月,我院随中院裴院长一行到苏州、上海、南京等法院学习了他们审判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回来后,我们及时对考察学习情况进行了传达,统一了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及时调整充实了审判管理力量,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审管办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审判管理力量进一步增强。同时,今年我院还投资近10万元,对审判管理软件和部分电脑设备进行了更新,夯实了基础,理顺了机构,审判管理科技化水平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构建“五大体系”,深化特色品牌

    (一)更新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审判流程管理是对审判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的管理方式,是审判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过去,我院在流程管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是手动流程管理方式,由立案庭在立案时填写流程管理登记卡,然后随案移送至业务部门,到了哪个环节,由哪个环节的承办人员进行填写,案件评查以流程管理登记卡填写为主要依据。审判软件更新后,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网络化。强化了立案阶段的流程管理,把所有案件都纳入了流程管理范围,规范了上诉卷宗移送和信访申诉调卷,明确卷宗报送时限,提高案件周转效率。实行了电脑随机分案,避免“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强化审理阶段的流程管理,严格了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程序变更等环节的审批。倡导均衡结案,以月份、季度相对均衡结案为保障,实现全年均衡结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实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强化了结案阶段的流程管理,实行“归口”结案,所有案件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后进行归档管理。审管办通过对流程的预警、催办、督办和监督,使审判流程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深化审判质量监控体系

    财产保全、庭审质量、强制措施、实体处理、评估鉴定拍卖、审理执行时限和裁判文书是我们总结的容易出现问题的七个风险点,以往我们主要是通过人工手动监控,新的审判软件更新后,我们将七个风险点增设为流程管理的节点,通过软件自动监控,人为因素监控不力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对案件质量实行全方位监督,在立案环节,不仅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诉讼保全是否妥当,而且对送达方式是否合法等进行监督;在庭审评议中,不仅评议庭审活动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而且对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等也进行评议;在执行案件的监督上,不仅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而且对执行程序和强制措施的采取等也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评查监管制度;在案件质量评查上,不仅对实体处理是否正确进行评查,而且对程序是否规范进行评判;在卷宗评查上,不仅检查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否齐全,还要检查制作是否规范。院长和分管院长在审管办评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按季度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审管办督办整改。严格裁判文书预检纠错机制,对所有裁判文书实行“四关”审核,将裁判文书的错漏现象杜绝在送达之前,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为平台,提升法官裁判文书精品意识,促使案件审判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调整审判绩效考评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院结合基层法院实际,制定印发《兴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依据考核要求,科学界定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法官绩效考核的对象确定为具备审判职称,在审判、执行岗位直接从事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法官。依据考核重点,科学分配分值权重。按照法官绩效考评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各业务部门的法官岗位职责和业务特点不同,以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为核心,确定重点考核内容,分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三大项27小项以及法官工作作风、日常纪律的遵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通过周密计算,确定指标量化标准,为合理确定每个法官的办案指标,根据审管办统计的收结案数,作为该庭法官的办案指标。此外,把结案率、调撤率、上诉发回改判数、再审发回改判数,作为衡量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据。坚持将定期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根据考评办法,按照月统计、季度通报、年考评及总结的原则进行。各审判(执行)部门对本部门各考评法官的主要审判(执行)指标进行统计,由绩效考评办公室进行汇总、计算和核对。绩效考评办公室每季度按照各庭(局)定期上报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核算,考核结果记入绩效考评档案,作为法官年终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工作者,晋升晋级、提拔重用及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实现了从单纯追求办案数量到追求办案质效和办案社会效果的转变。

    (四)重点强化审判信息管理体系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法院工作高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我院过去的状况是干警不愿学,不想学,不会用,不能用,导致的结果是手工操作,管理繁琐,效率低下。今年五月,市中院在西陵法院召开现场会后,我院干警统一思想,提振精神,不责怪,不埋怨,决心不甘落后,迎头赶上,在全院上下开展了一场深刻的“信息化革命”,尤其是新的审判软件安装后,为适应新软件信息录入要求,我们专门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为期2天的专职培训,同时手把手的教,一对一的学,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对新软件信息录入作出了硬性规定,经过努力,目前全院100%的人员学会了电脑操作。立案庭副庭长丁新智今年已经54岁,即将退休,原来没有学过拼音,电脑打字非常困难,她就将五笔字根表贴在电脑旁,一个字一个字地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她已能熟练录入案件信息。同时我院将信息录入纳入审判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截止七月份,我院审判信息基本做到了及时录入,司法统计报表已经实行了从新的审判管理软件中提取数据自动生成。

    (五)完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

    我院制定了《兴山县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确属主观故意,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坚决从严追究;对因业务水平低,工作失误导致违法审判的,视其后果,进行适度追究;对认识上有偏差,存在质量瑕疵的案件,则主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推行了案件质量质询制度,对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首先由承办人员书面向院案件质量评查专班说明原因,接受评查专班的质询,然后由评查专班组织人员回访当事人,调查承办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再由审管办报审判委员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建立了纪检监察介入机制,一方面对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以及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参与对审判过程的监督,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的发生。全面实行量化考核,按照岗位责任制考评细则,逐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同年终奖励进行挂钩,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双向考核制度,干警出现问题,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从院长到一般干警,人人都在立体网络考核系统之中。通过一系列的责任追究,使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三、成效初步显现,管理仍需给力

    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我院的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案件审判质量显著提高。近几年,我院的审结率、执结率均保持在95%以上,裁判正确率达到了98%以上,调撤率保持在80%以上。每年的审判业务考核,在全市法院系统位于前列,连续多年没有因案件质量问题和干警作风问题出现不良事件。没有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发生,二是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正确的引导激励和科学的监督追责,使办案人员具有了很强的责任意识和质量危机感,一种人人自觉追求案件质量的氛围在院内已经形成。三是执法办案活动进一步规范。由于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和监控办法,促使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审判管理要求办案,低级错误大量减少,违法办案基本杜绝,办案活动更加规范。今年上半年,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项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我院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差很远,与兄弟法院相比差距很大,我们将进一步以审判监督管理精细化为切入点,以新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运行为契机,规范审判管理工作,重点在信息化运用上下功夫,把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