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劳务起纠纷 法庭调解续“情”又解“薪”
“本以为闹到法院,这邻里情就彻底断了,没想到‘家门口的法庭’不光帮我要回了工钱,还让我们俩能笑着打招呼!”近日,在远安县茅坪场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村民方某握着刚到账的劳务报酬,看着对面的任某,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方某和任某是同村多年的邻居,平日里互相帮衬——任某家收庄稼,方某会搭把手;方某家修院墙,任某也常来帮个忙。去年年底,任某家装修,想着“熟人靠谱”,就找方某帮忙做墙面修补、家具组装的零散活。“都是乡里乡亲,哪好意思要书面字据?”两人口头约定,完工后任某给方某8000元报酬。
活儿顺顺利利干完了,任某却犯了难——家里刚凑钱买了农资,手头确实紧,又觉得“部分墙面修补得不够平整”,便拖着没给钱。一开始,方某还能理解:“谁家没个手头紧的时候。”可一晃两个月过去,任某始终没提给钱的事,方某上门催了两次,任某要么躲着不见,要么说“再等等”。一来二去,原本热络的邻居,见面只剩尴尬,甚至绕着走。“我干了半个多月的活,不是为了扯皮,但这钱不给,我心里实在憋屈。”无奈之下,方某拿着干活的记工账本,把任某告到了茅坪场人民法庭。
茅坪场人民法庭接到案子后,法官第一时间翻看材料: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还有方某的记工账和几位村民的证言。“都是一个村的,真要开庭对簿公堂,往后情分就彻底没了。”法官决定依托“老百姓家门口的天平驿站”便民品牌,先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当天,法官没急着谈钱,反而先拉起了家常:“以前任某家玉米熟了,方某凌晨4点就去帮忙收;方某家孩子生病,任某骑着摩托送医,这些情分难道不比几千块钱金贵?”一句话让两人都红了脸。见气氛缓和,法官再“趁热打铁”:对任某,讲清“及时支付劳务报酬是法定义务,就算手头紧,也该主动跟方某商量,拖延只会伤了人心,还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某,也耐心解释“口头约定虽有法律效力,但后续维权容易留隐患”。
听着法官的话,任某率先红了脸:“是我不对,再难也不该拖着不给钱,还让老邻居受委屈。”他当场点开手机银行,要转给方某8000元。方某见状也摆了摆手:“其实我也知道你最近手头紧,利息我就不要了,给7800元就行,往后咱们还是好邻居。”
随着“叮”的一声转账提示音响起,任某把手机屏幕转向方某:“你看,钱转过去了。”方某笑着点头,两人伸手握了握——这场因劳务报酬起的纠纷,不仅要回了工钱,更续上了断了近半年的邻里情。
法官提醒:
1. 劳务合作要“留痕”:不管是亲戚还是邻居,干活前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哪怕是简单的纸条,也要写清工作内容、报酬金额、支付时间,避免“空口无凭”引发纠纷;
2. 邻里矛盾别“积怨”:遇到问题先主动沟通,别躲着、拖着,很多矛盾早点说开就能化解;
3. 维权要走“正规路”:若协商无果,保留好记工账、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及时向法院或调解组织求助,切勿采取过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