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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好“枫”景 巡回审判暖人心

时间: 2025-04-02 14:38 来源: 夷陵法院

初春时节,乐天溪法庭的张法官一行人沿盘山公路蜿蜒前行,一路颠簸后来到半山腰的一座农家小院中,横幅拉起、国徽悬挂,一张小桌子加几把椅子,一场简易而庄严的巡回审判就此开始。

不久前,乐天溪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可双方从2017年起开始长时间分居生活。2020年王某被确诊为三级精神伤残,今年3月,原告王某及其监护人王父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

受理案件后,法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现均居住在较为偏远的山村中,且原告王某的情况亦不适合往返法庭开庭,为减轻当事人讼累、最大限度提升审理效果,法官当即决定主动上门化解该起纠纷。

3月25日下午,承办法官来到被告李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原告王某亦在其监护人王父、法律援助律师的陪同下出面参与庭审。同时,法官邀请了该村书记、妇联主任等人一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联调共治”机制功能。法官认为,该案涉及家事矛盾、离婚自由权与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多重问题,法理易断,心结难解,因此应将调解思维贯穿于审判全过程。

法官与村书记、妇联主任等人组成“和事团”,详细询问了王某、李某结婚的具体经过、二人的夫妻感情生活以及近年来家中的基本情况,寻找本案的矛盾根源及调解工作的着力点。法官了解到,王某与李某过去也曾协商过离婚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才引发了王某的本次诉讼。面对王某及其监护人王父,“和事团”耐心与其沟通,引导当事人陈述自身的真实需求与主张。在此基础上法官又从婚姻状态、夫妻感情、现实原因等角度向当事人全面剖析案件,同时进行耐心分析与劝导,以理劝之,以情感之,以法释之。

最终在法官等人的合力劝解下,王某与李某消除心中顾虑,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结束后,法官当场对本次离婚纠纷的相关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向在场众人解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宽慰,纠纷已顺利化解,希望双方向前看,都能开始新的生活。

春风化雨处,枫桥新绿生。这起特殊离婚纠纷的化解折射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司法智慧:车开进的是崎岖山路,载出的是便民承诺;调解协议化解的是家事纠纷,守护的是弱势群体权利。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从“一判了之”到“多元解纷”,乐天溪法庭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这或许正是初春时节最动人的新“枫”景——既有法度的枝干,又有人情的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