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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法院成功调解两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

时间: 2011-11-07 16:26
    枝江市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大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居委会、村级组织等多方面的力量,近日联手安福寺镇调解网络成功调解了两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

    金某与章某是安福寺镇廖家林村人,二人系邻居。2010年7月19日上午,金某见章某在清理房屋旁淤泥时将淤泥甩在自己栽种的花树苗上,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中,金某的次子金某某、儿媳严某,章某的妻子杨某先后赶到现场。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章某之妻杨某将金某的头部打了一扁担,章某持铁锹将金某头部打伤,致使金某左膝部摔在地上,造成左髌骨骨折,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十级。杨某亦被金某次子持扁担将头部打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今年二月,双方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其中金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标的额达47400多元,杨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标的额达56000多元。

    在案件开庭前,针对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的情况,枝江法院决定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解。该院围绕双方矛盾焦点多次组织调解。在调解无效后,又委托安福寺镇司法所、安福寺镇廖家林村委会进行调解,双方虽然有了一些让步,但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开庭后,该院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住所地安福寺镇廖家林村村委会主任等人在法院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分管院长亲自主持,并从情理法多方面进行阐释。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分管院长针对这一情况,决定第二天率领刑庭庭长及承办法官再赴廖家林村作调解工作。第二天,该院邀请了廖家林村村委会成员一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分管院领导以及两位法官不仅注重说法,更注重论理。讲明双方不要将矛盾纠纷扩大化,以免发生更大的矛盾纠纷,甚至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村委会干部也从情理两方面进行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见法官和村委会干部冒着酷暑匆匆吃过午饭后又开展调解工作,大为感动,均表示愿意坐下来将此事协商解决。后在法院主持下,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后双方都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二案的成功调解是枝江法院认真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枝江法院受理的刑附民案件调解率达到83.3%,在受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效能,实现了调撤率的同比上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