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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法院:让环境公益诉讼在基层落地生根

时间: 2019-06-10 16:39 来源: 长阳法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着力让环境公益诉讼在基层落地生根。

严肃审判,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2018年至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张某钦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李某富非法采矿案、秦某军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案、邓某忠非法采矿案,依法分别对张某钦、李某富等被告人判处了拘役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罚。长阳法院运用刑罚手段,强化审判职能,有力的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系列案件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旁听案件,让一件件环境公益诉讼案宣传一方、影响一片。其中,张某钦案入选湖北法院创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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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合,建立户外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

2017 年,张某钦等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位于磨市镇花桥村11组毁坏生态公益林,违法采石。2018年长阳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件,对主犯张某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案件判决后,长阳法院联合长阳检察院,在案发地建立了长阳县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法检联合,以案件为本,以宣教为重,为长阳县着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打造了重要的司法宣教平台。今天,警示教育基地已重新栽下生态防护林,植被恢复正在进行中,绿水青山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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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访,让公益诉讼判决落在实处

秦某军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地毁林开垦,面积达12.0465亩,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长阳法院对秦某军判处拘役等刑罚,判处其要求对被损毁林地进行复垦,恢复被损毁土地的功能。为落实判决, 2019年5月长阳法院行政庭干警联合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渔峡口镇招徕河村回访秦某军案植被恢复情况。回访中,干警反复宣讲法律知识与相关政策,告知法律义务,秦某军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损毁植被如期进行恢复。

 长阳法院高度重视环境公益诉讼,多措并举落实环境公益诉讼,用司法力量守卫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长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