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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合力“亮剑”共护生态

时间: 2024-12-20 08:43 来源: 远安法院

12月17日下午,远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县法院院长邓琼涛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谦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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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蔡某、吴某在宜昌市鸦鹊岭进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捕,经顺藤摸瓜,抓获包括蔡某、吴某在内的5名违法人员,查获野生动物死体、活体数量众多,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重大,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至2023年期间,蔡某、吴某、陈某、朱某非法收购、出售“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如果子狸、猪獾、小麂等)情节严重;朱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豹猫、中华斑羚;李某帮助蔡某接收和支付野生动物货款,上述行为均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涉嫌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各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蔡某、吴某、陈某、朱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四名被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不仅是在庭审现场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而且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生态保护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