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执行法官
在夷陵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法官,他们不是端坐在审判台上,而是手提卷宗奔波于大江南北,想方设法帮申请执行人兑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甚至与一些“老赖”斗智斗勇,只为实现最后的公平与正义。
我叫黄珊珊,2020年11月通过法院雇员制书记员的考试进入夷陵法院,曾分配到执行局担任书记员。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我领略到了执行工作的酸甜苦辣,切身体会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处,体会到了执行法官工作的艰辛。
他们有担当。执行工作比较琐碎,执行法官特别心细地对待当事人提供的每一个线索。善于审时度势,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执行的度。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为了掌握执行主动权,会把握最关键的时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及时查看反馈。
他们有耐心。很多当事人有一个误区,认为法院什么都可以管,申请执行之后就认为自己只要没有获得相应的执行款,就是法院的责任。事实上,执行工作需要法院和申请人的密切配合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比如,申请人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等,这样才有利于法官们更高效地执行。如果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就需要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解释法律关系、判决效力等等,引导他们主动提供有效线索。
他们很专业。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他们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有专业和严谨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和规定,在办理案件时详细的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他们有技巧。他们的语言在合乎法理的前提下,注意合乎情理,合乎乡土民情。他们把法条的原意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使被执行人听后产生共鸣。在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时具有严肃性,有理有节,对被执行人产生威慑力。
他们有为民情怀。他们善良、正义,有同情心,会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理解申请执行人着急的心情,也体谅被执行人的难处。
他们助弱救困。当调查得知申请人确实很困难,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尽力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让他们得到法律的帮助,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执行法官就是这样,内外兼修、文武双全,热情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