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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时间: 2008-01-07 16:10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要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和法律监督、法律服务诸环节协调发展。要以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为目标,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原则贯彻到法治实践中,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积极性。要正确认识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确保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效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做到依法治国,必须体现在公平正义方面,不然依法治国只是一句空话。

    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从而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和献身。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又有哪些了?主要为以下几点。

    (一)坚持秉公执法

    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执法不公,执法的天平就会发生倾斜,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到秉公执法,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政法干警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以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至高利益,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法律尊严。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要有蓬勃向上的朝气、刚直不阿的锐气和惩恶扬善的正气,依法惩治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伸张正义。三要克服己欲,排除私利。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美色所虏,不为权势所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要态度公允,不偏不倚。政法干警不仅要具备区分善恶、维护正义的能力,还要以公允的态度、公正的立场处理相关事务,给人以看得见的正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要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坚持秉公执法。这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政法干警在执法活动中,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摒除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态度公允,不偏不倚。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贯彻这一重要原则,需要从两个方面着眼:一要严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需要强调的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于细枝末节。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二要严把法律关。法律是政法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作出判断的准则。政法干警要努力提高法律水平,严格把好法律适用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既重视实体公正,又保证程序公正,是政法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的要求。目前,在一些政法干警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程序虚无主义”的观念和做法。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达不到实体公正,而且还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政法机关的形象,甚至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切实提高程序意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公正。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政法机关在执法中应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而不应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正确处理公正和效率的关系,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求政法机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限。要进一步深化对超期羁押危害性的认识,继续巩固近年来清理、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成果,并着力于健全完善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能够及时审结的要尽早审结,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拖延。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政法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执法公开的规定,继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政法工作公开的形式、载体、内容,要通过便捷的、最容易为社会公众所知晓的方式和途径,将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扩大公开审查案件的范围和种类,认真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接受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监督。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要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执法公开,是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实行执法公开,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地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同时,执法公开也是保障公民对政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肖扬院长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报告的主题,要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中一系列影响深远的重大理论创新。要紧紧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把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法院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学习十七大精神具体要求,及时了解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我院时刻铭记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现已采取了多项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总之,我院会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对人民法院的新要求,扎扎实实的学习十七大精神,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实质,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作者单位: 枝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