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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贪官不死

——探访宜昌监狱之随感

时间: 2013-07-23 10:30 来源: 宜昌市中级法院

   借着单位组织我们年轻干警前往宜昌监狱廉政基地接受教育的机会,我参观了陈列在此地的可谓阵容浩大之贪官众生相。在他们锒铛入狱后写下的忏悔录旁,都毫无例外地陈列着这些人曾经信誓旦旦的豪言壮语、衣冠楚楚的尊容。他们中大部分人曾经都是本地官员中的翘楚。他们有的职级不高,但亦可权倾一方,理想信念逐渐消退,蚕食群众利益的能力却与日俱增;有的年富力强、前途光明,却难逃权钱交易的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有的位高权重、临近儿孙绕膝之年,却能沉溺美色,偏要搞一把权色交易致使晚节不保。我不能不瞠目于他们人生历程前后的反差竟如此巨大,但并没有因此感到意外,如果没有滋生的土壤,这些贪腐种子是不可能发芽生长的。

   由此我联想到最近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北京二中院一审的刑罚结果是死缓。刘志军的所作所为无疑使国家的直属机构蒙羞,人民群众蒙受损失。而网上对此仍旧是一番炸开了锅的盛况,好不热闹,甚至有人表示:“刘志军这样的大贪官只判死缓,和珅要是知道了一定后悔自己早生了几百年。”足见民意仍旧盼望杀之而后快,对此愤愤不平者一人一口唾沫星子也能把他老人家淹死。唯我对此不以为然,我以为这样的贪官固然该死,但却不能死。贪官之死,使他得到解脱,可谓正中其下怀。

   要知道对于这样的缺乏奉献精神、享乐至上的贪官来说,已经享受了锦衣玉食、娇妻美妾和一呼百诺的滥施淫威。这样说来,他们这辈子够本了,死了反而了无牵挂。倘若他们不死,在牢狱生涯中终其余生,不但要承受人生境遇上的巨大落差,还要时时面临世人的唾骂和对父母儿女的愧疚,如同上述廉政教育基地的魑魅魍魉一样,作为后来诸君惊醒参考的活体范本,方能感受生不如死的煎熬。

   所以,贪官之死,对于贪官来说,不是惩罚,而是奖赏。

   而且当今无数“前腐后继”的惨痛事实已经证明,现实生活中,贪腐之风并没有因为个别贪官之死而有所收敛,相反是贪风日炽、世风日下,有更为猛烈之势。贪官之死,致使其他贪官却步进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恐怕只是一厢情愿!

   对此一厢情愿的,我们可以以史为镜,往前追溯到明朝开国大帝朱元璋。明太祖用了最严酷的刑罚惩治贪官,然而洪武年间,因贪污腐败送命的官员可谓舍生忘死般地开展贪腐竞赛,一个贪官倒下去,千万个贪官站起来。老朱夜以继日地工作,以致于最后杀贪官杀到手软,最后也仰天长叹不知所措!这个从小深受贪官污吏之迫害的皇帝,试图建立有史以来最为清廉的政权,遂制定了法制史上赫赫有名的《大明律》、《明大诰》,剥皮实草、凌迟碎剐,诸如此类,令人不寒而栗。然而最终令他老人家无法含笑九泉的是,这个史称治隆唐宋、远迈汉唐的大明帝国,浩浩汤汤接近三百年,唯有于谦、王守仁、夏言等少数治世之能臣能够真正做到刚正不阿、清正清廉。而我们应该把这些国之栋梁归于圣人,实在没有办法不让人仰视,但圣人终归是极少的,如同后人评述一样,孔、孟、王守仁、朱熹乃史上之集大成者。

   就此不难发现,适用死刑并不能真正遏制贪腐的蔓延,只能造就少数圣人的出现。当今浮躁的社会,我们不必指望官员能够成为圣人,更不用依赖洗涤心灵类的教育能够促使官员都洁身自好,这如同天方夜谭,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因此必须承认的事实是,让贪官去死,算得上是一种足够落后的反腐制度!我们应该从制度本身来思考。

   但是看到刑罚制度的本身,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倘若当今贪官不死,现在的刑罚制度能够震慑他们吗?人家外国的贪官虽然不死,但会‘终身监禁’,不会减刑,我们的刑罚制度能做到吗?对贪官全面免除死刑,已经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廉洁政权的大势所趋,但我们能做到吗?在中国,如果死罪可免,只怕是活罪也能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矛盾。所以,我们应该从刑罚制度的本身来考量,来反思。我们需要用最恰当的刑罚来惩治贪污腐败分子,禁止贪腐犯罪的减刑假释,加重财产类附加刑的处罚力度。

   贪官的死,会使社会过于倚重刑罚的作用,会使执政党忽视制度的改革。1945年7月,国民参政会政员黄炎培、章均伯等人访问延安,希望中国共产党人能居安思危,跳出历朝历代“其兴也渤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兴亡周期率”,毛泽东回答:“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然而,今日中国的权力寻租,均因权力之垄断。少数人垄断权力为贪腐创造条件,又为贪腐官员提供了保护。执政党举起了反贪腐大旗,习主席称,〝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要老虎、苍蝇一齐打”。倘若不切实保障民众知情监督权,建立公开制度,恐实难有长效!

   西方国家也有贪腐现象,但远没有我们严重,即使出现了贪腐事件,也很容易被民众和媒体揭发,上至总统、部长,下至普通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惩罚。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这种及时揭发和惩处能够更加有效地遏制贪腐行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下,我们的权力过分集中又缺乏必要监督,使得少数贪官成为瓮中之鳖而多数贪官成为漏网之鱼!因此,贪官们有侥幸之心而无刑狱之惧,贪腐之心便无所收敛、至死方休。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他们因为其本质善良和淳朴而信赖并仰仗政府,可是少数害群之马的苟且之事,正一点点残忍地吞噬着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这就是当下十分残酷而惨痛的现实。

   我们可以看看香港,如今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在40年前称得上是个贪腐横行的地方。1973年,时任香港总警司的葛柏因为贪污430万港币而畏罪潜逃至英国,引发了香港民众的强烈不满,于是“反贪污、捉葛柏”的浩浩荡荡民众大游行持续数周,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廉政公署,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但是,由于廉政公署独立办案、监督得力,经过30多年的努力,香港成功从一个贪污横行的社会转变为现在全球排名第十四的廉洁城市。我们可以看看近邻新加坡,这个国家通过执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实用的廉政制度以及高薪养廉等制度从源头治腐,全面形成了“不想贪、不用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多维度反贪防腐机制,已经成功跃居全球最廉洁国家之列。

   所以,我们的贪官更多是死于制度缺失之手。

   贪官的死,会让更多人漠视堕落的文化。漫步于街头,你会很容易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如今,书店已经沦落为车水马龙街市中的凤毛麟角而备受冷落,偶尔难得发现一个生命力十分顽强的书店尚未关门大吉,进去之后,让你目不暇接的却是有关厚黑学和权谋书的著作,堂而皇之地跻身于最畅销典籍之列。即使网络书店,充斥的也是些工于心计、厚黑文化盛行的官场小说。贪腐文化之盛行,可见一斑。在这种文化熏陶下的官员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向贪官靠拢和变成贪官。

   所以,我们的贪官更多是死于贪腐文化之手。

   贪官的死,会让其身边人更加为所欲为。透过很多腐败案例的现象究其本质,糊涂的亲情观是很多贪污受贿行为的催化剂,贪官们超越党纪国法的底线,动用手中权力为家人和朋友谋私利。设想如果这些官员的父母有孟母之贤、妻子有停机之德,而不是对其贪腐行为推波助澜或一味地听之任之,如果这些官员能够懂得君子之交淡如水,结交正直敢言的诤友且有叔向贺贫之智而非阿谀奉承、趋炎附势之徒,忧德之不建,勿忧货之不足。他们就不至于在权钱交易的泥沼中愈陷愈深而无力自拔,最终沦落为身边人的揽财工具。

   所以,我们的贪官更多是死于其身边人之手。

   但愿贪官不死,需要个人的修养、亲友的警醒、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改革,需要让批评和反对的声音成为逆耳之忠言。习主席说:“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作为一个普通法官,脚下这片挚爱热土还需要我们的仗义执言。但愿贪官不死,设想是很丰满,现实依旧骨感。所幸有一点到目前为止仍然是肯定的:贪官不死,可以留作警示后人,以其老泪纵横之悔恨、身陷囹圄之悲痛,警醒那些蠢蠢欲动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