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共护一江美
万里长江,浩荡东流,三峡区间,碧水绵延。2月27日,宜昌、重庆、恩施三地法院再度聚首,在宜昌秭归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第五次联席会。
为构建长江三峡流域一体化保护格局,三地法院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公众支持”的流域协同治理新机制,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与有效性。
多元力量参与,构建共保共治格局
司法赋能“点绿成金”。宜昌中院联合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湖北率先建立了首个市级“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
在司法保障下,长阳农商行发放了湖北省首笔林业碳票质押贷款180万元,长阳农业银行授信碳汇权益贷款30亿元,实现了“碳票”变“钞票”的市场化突破。
司法守护“绿色国宝”。重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职能和保险功能,发布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十条意见,创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制度,聘任千年古树所在区县法院院长担任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建立“司法+保险”共护千年古树机制,推进古树名木全区域协作、多领域共建、全维度保护,为“绿色国宝”“有生命的文物”织牢司法保护法网。
司法协作“流域一体”。恩施法院与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等共同构建州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并多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行动,已有38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法治文化培育,重视理论成果转化
以研促审,产出高质量成果。宜昌连续四届积极组织“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论文报送,获奖数量逐年递增,从首届2篇增至第四届14篇,聚焦宜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案例,如林业碳汇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修复等,将审判实践转化为理论成果;并有10余篇案例因典型性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和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以典为鉴,讲好环资保护故事。重庆注重理论成果和典型案例培育工程,承办最高法院重大课题《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顺利通过验收,成功举办以长江大保护为主题的环境治理与司法协作论坛、协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双语出版《重庆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判解释例》,并在新西兰中国主题书展展出。
以文化人,培育特色法治品牌。恩施打造“一庭三园”法治文化品牌,并与中小学共建环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强化宣传效果,生态理念全民普及
“网红”IP普法。宜昌通过发布《长江大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湿地保护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等系统总结工作成果,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发布,环资审判工作获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利用新媒体进行环资普法宣传,打造《小荷普法》系列短视频等“网红”IP,单部作品播放量超20万,“三峡蚁工” 等民间环保志愿品牌与环资司法宣传相互促进。
立体融合普法。重庆开展“司法护航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联合重庆之声推出全媒体直播节目,两场活动获评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创新“行走的环保思政课”品牌,采用“课堂+基地”的环境法治教育模式,为中小学生开展生态保护主题教育,相关做法获《党员文摘》推广。
民族特色普法。恩施立足民族地区特色,利用非遗(如丝弦锣鼓)和民族节庆(如女儿会)开展“花式普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村寨、学校、企业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讲70余场,实现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生态文化深度融合,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环境法治宣传品。
共抓大保护,关键在“共”,要义在“协”。第五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既是总结,更是新的起点。宜昌、重庆、恩施三地法院,将继续携手并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持续深化一体化保护格局,让法治成为长江三峡最鲜明的底色,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