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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破产和解案件圆满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时间: 2024-09-09 08:55 来源: 伍家岗法院

8月30日,伍家岗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认可破产案件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以破产和解方式审结该破产案件。债权人的部分债权依和解协议当场进行了兑付,实现了多方利益诉求的完美结合。这是伍家岗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首次成功和解实践,也是宜昌市第一件破产和解案件。

今年3月6日,伍家岗区法院受宜昌市中级法院指定审理受理湖北梓枫民宿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枫民宿”)破产清算一案。伍家岗区法院依法指定了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破产管理人。本案指定管理人后,迅速统计全市债权人,共计23位债权人向管理人先后申报债权共计68万余元。

面对巨额的债务,债务人一度选择逃避,在案件受理前的执行环节长时间处于失联状态。该破产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积极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向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发出《关于商情协查函》,短期内迅速查找到梓枫民宿法定代表人的下落,成功传唤其到庭进行破产情况告知,其配合管理人的财务交接等工作。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积极引导下,态度消极的法定代表人决定重新振作,积极面对公司债务。经过多番筹谋,其向近亲属筹集2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并自行与债权人们达成了和解协议:20元的和解资金,除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外,其余均用于清偿普通债权,其中劳务工资的清偿比例达50%,其他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达20%。

8月30日下午,区法院召集管理人、债务人以及债权人到法院召开了破产清算和解大会,依法裁定认可上述和解协议,并终结梓枫民宿的破产程序。 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对《和解协议》现场签字确认,且由管理人现场协助将和解资金20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会上,债务人诚恳向全体债人致歉,同时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全体债权人对法院及管理人表达了谢意及满意,并分别向合议庭全体成员和管理人赠送锦旗各一枚。至此,本案以破产和解结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作为本市第一件破产和解案件,在无债务人财产情形下,经多轮斡旋达成上述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最大程度保证了农民工群体利益,并有利维护了其他普通债权人合法利益,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