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十年怨 法院一朝解
“纠纷僵持十多年了,这次总算解决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近日,三峡坝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十多年的物业纠纷。
案件回溯至2011年,某物业公司满怀热情入驻李先生所在小区,旨在通过专业的服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然而,好景不长,仅两月之余,李先生便因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选择了停止缴纳物业费这一方式表达意见。这一决定,如同一枚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法官,他们还好意思起诉找我要物业费?我应该起诉他们才对,你听我给你说……”在接到案件的电话调解中,李先生的声音里满是愤慨。他详细陈述了多年来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的历程,从最初的卫生问题到后续的矛盾升级,乃至物业公司采取将不缴费业主姓名公示于众的激烈手段,每一步都加剧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本着“如我在诉”理念,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把法理和情理放在桌面上掰开了、揉碎了、讲透了,解开其法结心结,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
物业公司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之前的做法不妥,本次调解,物业公司老板、小区物业管理人及楼栋管家均来到调解现场,首先向李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对之前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应和整改承诺。这一举动让李先生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和改变的决心。在此基础上,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明确指出其作为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在问题处理上存在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也耐心劝导李先生理解物业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鼓励他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采取拒缴物业费等方式。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业主李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持续了十多年的物业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也为后续同类纠纷的解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