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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诈“无形”反诈“有道”

时间: 2021-08-12 10:39 来源: 刑二庭

2020年至2021年6月,全市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58件,其中4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717万余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6万余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4374万余元。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行为更有针对性。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一些犯罪分子就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的状况,针对需求人员大肆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如西陵法院审理的刘某诈骗案,犯罪分子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有大量口罩出售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45万余元。

二是犯罪手段更具智能性。随着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提高,传统的诈骗手段已很难得逞,犯罪分子手段不断翻新,从简单冒充公职人员身份诈骗向设局、下套进行交易型诈骗转变;从单一“对话式”诈骗向多媒体“情景剧”式诈骗转变。如宜昌中院审理的夏某等18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利用有后台操控功能的虚假电子投资平台,采取修改电子交易平台数据等手段实施诈骗,骗局更加令人难以识别。

三是犯罪模式更趋组织化、集团化。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将获取个人信息、网罗被害人、开发“钓鱼”软件、收买银行卡、资金套现等一系列犯罪环节相互隔离,逐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犯罪模式,各环节之间各司其职、各牟其利,其行为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如枝江法院审理柳某等人诈骗案,涉及被告人160余人。

四是犯罪时间、空间跨度大。通信、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延伸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网络诈骗行为并不需要行为人与被害人面对面地交流,通常是行为人通过网络先实施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为内容的行为,之后便静等被害人“上钩”。行为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有网络的空间虚构事实或非法获取访问特权实施犯罪。如远安法院审理的黎某等13人诈骗案,共有涉及北京、上海、安徽、云南、浙江、黑龙江、陕西等21个省市的99名被害人。

认清套路,如何反诈,可以每天对自己灵魂拷问:

刷单前问问自己,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好事儿,为啥能轮到你?

网恋前问问自己,人靓声甜的小姐姐,帅气又有钱的小哥哥,为啥还需要网恋?

网贷前问问自己,无抵押还免息,对方为啥不直接送钱给你?

理财前问问自己,战无不胜的投资大师,为啥要苦口婆心帮助非亲非故的你?

点陌生链接前问问自己,查信息就查信息,为啥还要下载一堆东西?

收到逮捕令时问问自己,抓人还要提前通知,警察是不是觉得自己太闲,怕坏人跑路跑得不够快?

 “天上不会掉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一己私欲,听信犯罪分子的谎言而落入圈套,受害的最终是自己。在反电诈这件事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不仅是国家、公检法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更是每个人自己。只有人人反诈,才能天下无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