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院:“三书同发”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近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中,秭归法院归州人民法庭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同步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离婚证明书线上申请指引》,有利保障了未成年人及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王某与陈某(均为化名)于2018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二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导致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后男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女方心灰意冷,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协调联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意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但考虑到二人幼女才四岁,长子刚上小学,男方尚在服刑,若处理不当,可能会直接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男方父母,对子女抚养征求男方父母的意见,并对女方的抚养能力进行了解,男方父母尊重子女意见,同意在男方服刑期间代为抚养孙子。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为减少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离婚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双方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关心、关爱、关注孩子健康成长。
同时,还向其送达《离婚证明书线上申请指引》,告知线上申请《离婚证明书》的详细流程。女方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了开具《离婚证明书》的申请,法院经审核后制作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并成功送达。
《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案号及裁判文书生效日期等,充分保护了当事人隐私,便利了群众生活。
下一步,秭归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