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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齐发力 案结事了“开门红”

时间: 2024-01-11 09:44 来源: 秭归法院

2024年第一个工作日,秭归法院立案庭、执行局干警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立足审执职能,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线上线下”齐发力,分别在一天内办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及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谢谢法官!这笔货款我要了2年了,没想到在法院的短短几个小时,就让我收到了钱。”

2020 年10月,被告王某某向原告黄某某采购流星灯管。2020年11月,原告将这批灯管交付给了被告,货款共计7000余元,被告王某某在送货单上确认签名后,却未支付货款。此后,原告黄某某多次催促被告王某某履行支付义务,被告却一直推诿。无奈之下,原告黄某某将其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在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在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进行对症调解。考虑到原告黄某某居住于广东省,路途较远出行不易的情况下,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经过线上与双方长达2小时的详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某当场向原告黄某某支付了全部货款。

“法官你好,我来送执行款!”

2019年4月18日,原告的亲属郑某某(已去世)乘坐被告王某驾驶的平板拖车运输的水管车厢上押运水管,由于水管滑落导致其摔至地面当场死亡,公安部门认定被告王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2022年4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协议生效后,被告王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原告亲属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通过大数据平台成功联系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并多次与其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对其释法明理,详细说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情被执行人王某的难处,引导他体谅申请执行人的不易。同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不断调整赔偿款给付方案,最终被告王某在2024年的第一个工作日里主动将剩余的赔偿款送至法院,法官当即联系了申请执行人领取了该笔赔偿款。

新的2024年,是新的征程。新的一年,秭归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更优异的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