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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敛财四千六百万 宜昌48人涉黑案开庭

时间: 2020-09-15 10:21 来源: 宣传处

2020年9月7日至11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01审判庭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鲁某等48人涉黑案件,涉案金额四千六百余万,该案系宜昌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性质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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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鲁某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组织妇女卖淫谋取非法利益。2013年9月至2018年11月,以鲁某为首的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人民币4607.7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鲁某等人形成较稳定犯罪组织,按照组织规约、惯例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追究“黑老大”鲁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展开了法庭辩论,庭审持续了五天。因案情复杂,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提前进行精心谋划和充分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防疫、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方案,确保庭审过程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