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院7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
近日,《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稿件入选情况揭晓,宜昌法院7个案例入选,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二。
入选的案例分别是:
1.《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行政管理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衔接认定——服务中心诉钒业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丹
2.《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其残疾赔偿金实行定型化赔偿———李某 1 等诉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罗雪
3.《获利型共同犯罪中已责令主犯继续退赃退赔发还各被害人后, 无需责令从犯继续退赔———余某某、 陆某、 谭某集资诈骗案》——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刘强
4.《案涉设备已在法院查封前由买受人占有、 使用,可认定所有权已发生转移, 买受人享有足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刘某诉力某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王玉华
5.《特定场合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及适用———党某诉某影像工作室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案》——当阳市人民法院左陈杨
6.《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发生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认定———耿某某诉李某某等健康权案》——枝江市人民法院田玉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实习生湖南大学 美丽努尔·图尔荪
7.《职业放贷人认定标准及合同效力———彭某诉黄某、 陈某民间借贷案》——秭归县人民法院易万云、苟海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宜昌中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把精品案例培育、研究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抓手,推出了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精品案例。宜昌中院连续多年获评全省法院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4月,宜昌中院还就案例工作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
下一步,宜昌法院将进一步做好案例工作,持续擦亮案例工作品牌,助推审判工作全面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