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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想干了能退股吗?

时间: 2022-04-02 17:03 来源: 西陵法院

近日,一酒店股东将酒店和法定代表人告上法庭。

股东:“酒店根本不盈利,我要拿回我的钱,我不干了!”

酒店:“什么?说好的同甘共苦呢?”

股东不想干了,能退出吗?投资股金能拿回来吗?

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经营A酒店的张某。张某称其酒店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入住率可观,两三年即可回本。经过考察后,刘某决定入股。2021年1月,刘某向A酒店对公账户转账30万元,并与张某(酒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王某、谢某、何某等人(酒店登记股东)签订《A酒店股权分配、分红协议》,约定刘某持股12%,自2021年6月开始领取股东工资5000元/月,并按持股比例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红。

但《协议》签订后,刘某不仅未拿到预想的工资,且得知A酒店存在消防安全问题,被消防大队责令停业整改。刘某认为A酒店迟迟无法盈利,其投资目的不能实现,遂向法院起诉A酒店和张某,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张某等人签订的《A酒店股权分配、分红协议》;A酒店和张某连带退还其30万元入股资金。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原告要求解除与酒店法定代表人及所有登记股东共同签订的《A酒店股权分配、分红协议》,仅起诉张某和A酒店公司要求解除《协议》,程序上有瑕疵。其次,股东出资后,出资的财产即成为公司资产。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也不允许股东撤回出资。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方能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刘某退股并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情形,退股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也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故,法院驳回了刘某的全部诉求。

法官提醒: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在公司经营中则是“入股容易,退股难”!股东退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可不是自己说走就走。随着全民理财时代的到来,投资利润“乱花渐欲迷人眼”,大家在投资时,务必谨慎操作,小心使得万年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