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别着急,诉前调解化难题
近日,夷陵区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室在诉前成功化解王某诉某镇政府行政强制拆除一案。
基本案情:王某因存放农具的房屋被镇政府拆除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夷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王某行政起诉书进行分析研判并征得王某同意后,第一时间将该案按照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办法,移交至夷陵法院“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室”先行调解。
驻院专职调解员拿到案件熟悉案情后,随即与镇政府取得联系,就王某主张的案件事实和诉求进行沟通协调。双方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先后两次进行了面对面协商,调解员对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预期充分释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后经回访,该案已实际履行完毕,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
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通常要经历立案、开庭、一审宣判甚至二审等诸多流程,耗时长、成本高。而本起行政争议通过诉前调解,仅用月余便得以实质化解,行政机关守信践诺,老百姓也对政府建立了信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这起案件是夷陵法院办理诸多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成功案例中的一个缩影,也是认真落实市中院提出的“七项制度机制实质化”运行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今后,夷陵法院将持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