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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监工作座谈会

时间: 2009-10-30 15:25
    2009年10月28日下午,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监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省审监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并交流了“兴山会议”后各基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情况。市中院张玲副院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市各基层法院的审监庭庭长、市中院审监庭全体成员参加座谈。

    会议首先由市中院审监庭庭长余焕春传达了全省审监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随后,全市各法院围绕“兴山会议”后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逐一交流发言,并对如何更好的开展审监工作提出建议。在听取全市各法院的工作汇报后,张玲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着力就今后全市法院审监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各基层法院要严格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加快审监职能调整,要求还未按要求调整到位的基层法院务必尽快调整到位,会后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范畴。二是各基层法院审监庭要认真审理好依职权决定再审、中院发回重审、指定再审的各类案件,要正确处理好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的关系。三是要认真履行好审判监督职能,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争取实现对各类一审、执行案件进行全程即时监督,从源头上提高一审审判和执行质量,促进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的全面提高。四是在强化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纠错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的错案分析职能和总结审判经验职能,促使审判监督工作成果的转化。五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审监队伍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