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那感人的《判后寄语》
10月18日,长阳法院民庭的吕舒婷法官收到一封当事人寄来的信。在这信息化时代的今天,email、QQ、短信、微博、微信等通信工具早已替代了牛皮纸信封装的信件。所以,当吕法官收到信件的时候,着实十分意外,甚至差点忘记了怎样开启这牛皮纸信封——是点击、滑屏、还是手撕。
里面只有一张A4纸,上面却有着醒目的“感谢信”三个大字和一个鲜红的手印。看着手印下的姓名,吕法官回想起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写信人申某与丈夫的婚姻不和,几经波折,心灰意冷,最终于2010年离婚,女儿随自己生活。但是女儿的父亲却仅在支付了第一个月的抚养费后,就再也没给了。生活的艰辛使得申某百般无耐,只得替女儿诉诸法院。自己受理该案后,了解到了申某婚姻的种种情况,心中无限感慨。然而,被告无正当理由经合法传唤却拒不到庭。自己不得已只得做出缺席宣判,判决被告必须按离婚协议定时支付抚养费。在写好判决书的当晚,自己思绪万千,想着当事人年仅5岁的小孩,看看自己刚上幼儿园的儿子,对被告——原告的父亲写下了语重心长的《判后寄语》,告知了他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更寄希望于他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你和他之间有着割舍不断的血肉亲情”、“对于孩子而言,你对他的爱是旁人和物质都无法企及的”、“请记住,你也是从孩童慢慢成长起来的,设想一下他将来的人生,相信你对他的付出会成为他最温暖的成长记忆”……。
没有企图得到任何回报,没有寄望获得什么感谢,这只是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事情。然而回报总是于无形,感谢自在人心中。申某在《感谢信》中写道:“这是一篇情真意切的短文,是一篇发自肺腑的好文章。从这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一个法官的善良用心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切及一片爱心。”、“为的是本案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真可谓用心良苦,这使我们看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素质和执法为民的责任心!”。
近年来,凡是涉及到当事人有未成年人的案件,长阳法院总是在判决书后为被告附上一篇《判后寄语》,一篇感人的判后寄语。上面书写着对被告的谆谆嘱咐,更流露着对青少年的浓浓关爱。“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是寄语中使用最多的成语,“我们希望、我们相信”是寄语中使用最频繁的词组。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排比的感叹,法官的天职、父母的真情,溢于其表。因为法官们知道,祖国的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共同帮助,才能成为栋梁之才。
最是那感人的判后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