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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兴山法院软查封“下活棋”,助企业破困局

时间: 2022-06-01 11:45 来源: 兴山法院

5月20日下午临近周末下班时间,兴山法院执行局黄选鹏法官接到立案庭通知:“刚立的三个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已从执行系统分到你名下,档案随后移交给你。”当他收到档案时已过了下班时间。

经初步阅卷了解到,该案申请人为兴山县内重点企业,其中两个案件被申请人均有22个单位和个人,另一个案件被申请人有9个单位和个人,需保全的财产在恩施市和利川市两地。因系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必须立即执行,且案件涉及企业利益,必须“从速从快”。  

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恩施市和利川市两地相关部门协助,但协助单位已放假,怎么办?如何才能确保被保全财产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只有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由于被申请人众多,黄选鹏和同事周六一天准备好各种文书,周日驾车奔袭近400公里山路赶到恩施。

5月23日早上,他们等候在恩施市协助单位门口,待上班后第一时间办理被保全财产的控制性措施,下午又赶赴利川办理被保全财产的控制性措施。直到所有的工作全部完成,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在最短时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申请人申请保全的目的,黄选鹏才舒了一口气,笑着说几天的辛苦值得。

同时,由于被保全财产系民营企业资产,尚在经营使用(租赁)中,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发挥资产的收益功能,兴山法院在保全过程中采取“软查封”,仅在相关部门办理了登记公示,将财产被保全后应注意的事项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允许被申请人继续使用,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的能动司法理念,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