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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清积工作会议

时间: 2009-10-20 09:24
    2009年10月12日下午,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市中院执行庭全体同志参加了全省法院召开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中院副院长叶德武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在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前段清积工作成绩的同时,主要讲了两方面的问题:                       

   (一)全市法院清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联动机制发挥作用不够。存在着联动机制虽建立了,但没有明确细化各联动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其作用发挥不明显,形成整体合力不够。有的法院联动机制没建立起来,认识不到位。二是已结积案质量有待提高。从验收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积案能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联合下发的结案标准结案。但仍有少数积案质量不高,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没有反映执行过程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没有退出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手续,应当经过合议程序结案的案件缺少合议程序。部分执行案件甚至有许多实际问题尚未解决,超过法定执行期限的案件无延期审批或审批不规范,结案方式在表述上存在错误。有的案件还存在重大的隐患,有可能会触发更深层次的矛盾,全市法院必须高度警觉。三是已结积案档案装订存在不规范、不合格现象。表现在卷宗材料不齐全,装订的编码和目录不规范,未分正副卷或不按规定分装正副卷等。四是日常执行工作相对滞后。部分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对日常执行工作没有较好地统筹或合理计划,对新收案件执行效率不高。全市法院至今年9月底受理执行案件4569件,执结2605件,执结率51.01%,按年终结案要求有明显的差距。

  (二)当前需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做好清积表彰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力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力争高标准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要认真搞好清积总结表彰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保清积工作善始善终,将清积收尾工作做好。二是切实加强廉政监察工作。廉政、作风建设是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它工作做得再好,如果廉政出了问题,我们的工作就一票否决了。借这次清理积案会议再次强调:一定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抓好各项监督措施落实。院长、局(庭)长要经常性的进行诫勉谈话,重点案件领导一定要亲自把关进行监督。除了领导监督、群众监督和常设性的监督机制外,我们还要建立执行机构内部干警的相互监督机制,中院执行庭拟设立专职监察员,各基层法院执行局也要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监察员职责主要有三项:(1)对被投诉的事项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并视调查情况,进行诫勉谈话。(2)对被改变的复议、申诉、异议案件进行廉政调查,并定期发布执行案件责任倒查通报,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一并进行考核。(3)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根据查访情况进行通报。各基层法院务必对作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三是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使联动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真正发挥实效,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各基层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执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同时,要完善执行救助制度,有力彰显司法关怀。四是切实制订措施,提高日常执行工作的结案率,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今年已进入第四季度,年度考核结案率是检验整个执行工作的硬指标,要借清积活动带来的社会效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年度执行结案率比去年上升2-3个百分点,使我市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发展的趋势。五是下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1)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选准配强人员。(2)要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实施中既要依法加大力度,同时又要讲艺术注重社会效果。(3)要加强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要用正反面典型做好警示教育。(4)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六是重视案件信息录入和档案装订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对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要确保及时、准确、无误,中院将从今年起将信息录入情况纳入执行工作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