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发布1

面对荣誉的思考

时间: 2011-02-15 10:04
    我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这个荣誉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它好像一顶桂冠,光辉灿烂,耀眼夺目;它代表一种信任,激动人心,催人奋进;它承载一份责任,不负众望,勇往直前。

    作为兴山县人民法院争先创优的亲历者,我深深地感到:这个荣誉的得来,来之不易。

    一是饱含着上级领导的培育和关心。兴山县人民法院分别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模范法院、全市先进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连续多年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红旗单位、廉政文化作品组织奖、执行清积先进集体。2010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为取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奠定了基础。它既是全院人员艰苦奋斗的结果,同时也是上级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离开了上级的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建设和发展将会走很多弯路。

    二是彰显了现任班子艰苦的努力和工作。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承载了兴山法院人的梦想和追求。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自2007年以来,兴山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以提升审判质量、司法便民为核心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履行法院职能,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机关的肯定和赞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兴山县人民法院在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特(下转第22页)(上接第13页)有的法院文化,那就是:坚持审判管理精细化管理,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重心。法院实行了“案件质量无缝隙化质量监督”、“双卡监督”、法律文书质量监督、案件“四关”控制、案件月评查季通报、二审改判回重审及本院再审案件质询等监督措施,坚持设立诉讼110、坚持巡回办案。正是这种法院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才使得多年来大家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能争先创优、精神、干劲和作风始终没有变。也正是这种法院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才有了今天的成绩、荣耀和辉煌。

    三是凝聚了全院人员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兴山法院以争创促审判,以公正司法,便民利民为重心,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法院积极开展了“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文明家庭”、“文明庭室”、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创建评比活动,司法便民庭室进社区、村组活动,庭审规范评比、办案竞赛、文明质量评比、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此些活动,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提高了干警的文明素养。抓文化活动。在院内建起了文化展厅、电子阅览室、老干部活动室,对办公大楼进行文化包装,凸显法院文化品位,创建浓郁的法院文化氛围。

    作为兴山法院的一员,我感到荣誉属于过去,奋斗属于现在。在已取得的荣誉面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能满足、不能沉醉、不能沾沾自喜、不能固步自封。要充分看到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变荣誉为动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认真按照院党组最近制定的工作思路和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单位:兴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