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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亮司法公正明灯

时间: 2011-02-15 10:02
    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灵魂,而人大监督,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院的司法监督,彰显监督力量,让司法公正的明灯更加闪亮。

    向“法律白条”说“不”

    手拿生效的判决书却得不到执行,原本是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最后却是法律给打了张“白条”。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部门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近年来,“执行难”不仅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也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每年的人代会上,也多次有人大代表就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过批评意见和建议。执行不到位、执行不及时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了法律的尊严。

    决不能让法律给老百姓打“白条”!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宜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调研、代表视察、个案监督、出台制度等形式,全力支持和推动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

    “像这样敢动真格,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和执法公信力就会不断提高。”市人大代表李光春在参加了一次案件执行后,感慨地说。

    王某之夫在一煤业公司井下作业时,不幸遇事故身亡,煤业公司支付赔偿款27万元。王某领款后拒绝向其他直系亲属分割该笔财产。王某公爹及两继女将其告到宜都法院。法院判决王某给其公爹及两继女支付六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儿子没了,本来就是一件惨事。没想到儿媳妇太贪心,一分钱的赔偿金都不分给我们老的、小的。”王某的公爹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老泪纵横。宜都法院多次做工作甚至司法拘留无果。同时查明,王某将财产都已转移。“现在我已经没有钱,没有能力去履行法院的判决。”法官前往强制执行王某时,王某一个劲地叫穷。宜都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中,面对刑罚的威慑,王某积极悔改,六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一桩纠缠了四年的积案圆满化解,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得到公众认可。

    “破解执行难,必须从‘单打独斗’走向‘多管齐下’。”宜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了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后,提出了“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等建设性意见。在宜都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推动下,宜都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通知》等文件,多部门联合发力,打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组合拳”。

    开通“便民绿色通道”

    “现在好了,不用到法院,我们也能找到法院的工作人员解决问题了。”宜都市枝城镇沿江村村民张某,在宜都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解决了一桩涉法涉诉信访案,对法院将便民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的做法感激不已。

    宜都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在市信访局。这个特殊的巡回法庭由3名善做群众工作、有信访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常年在市信访局办公,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到市信访局上访的信访问题进行现场答复、受理、调解、裁决。

    “这是对传统的乡镇巡回法庭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的一种有效补充,是我们把服务窗口前移、将司法触角延伸的积极探索。”宜都市人民法院院长朱伟春介绍。据悉,宜都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自去年3月挂牌以来,已接待涉法涉诉来访群众百余人次。

    “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必须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为群众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通绿色通道。”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秦文煊强调。

    宜都人大十分关心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宜都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基层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在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宜都市人民法院在除设立四个派出法庭外,在余下的六个乡镇都设立了巡回审判法庭,同时他们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坚持到偏远地区、行动不便当事人家中开庭,尽量方便当事人诉讼。

    “巡回审判法庭是便民服务的绿色窗口,也是民意沟通的金色桥梁。”旁听了乡司法所开庭审理的陈某诉李某等四人雇员损害赔偿案后,潘家湾土家族乡人大主席周钰这样感慨。

    “大调解”调出和谐之声

    “在新形势下,法院要积极探求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黄金结合点’,将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在三者之间架设沟通之桥。”2010年7月,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宜都法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对该院“大调解”工作经验,给予高度赞赏。

    宜都法院“大调解”工作“九字诀”,调出司法公正的和谐之声——

    全程调

    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加强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以庭前调解为沟通点,在查明事实前提下,寻找矛盾所在,制定调解策略;以庭中调解为切入点,在庭前调解基础上,明事实,析责任,着力求同存异,减少分歧;以庭后调解为感化点,让当事人冷静思考,并注重调解艺术,必要时吸纳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村干部、德高望重的长者、当事人亲属、诉讼代理人等参与调解,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调解,形成调解合力,力促案结事了。

    全员调:从法院领导到庭室领导、法官、书记员等审判人员都要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 名人民陪审员,鼓励、引导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熟悉基层、掌握行业知识等优势,当好人民调解的“和谐使者”。仅2010年来,该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199件,其中54件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占可调案件的87%,既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又扩大了司法的民主性。

    “说理释法,解开当事人间的‘法结’和‘心结’,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宜的省人大代表肖振斌旁听了张某诉庞某、杨某及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的庭中调解过程后,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称“大调解”如“春风化雨”,可以带来“化干戈为玉帛”的场景。

    合力调

    加强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互动,积极整合各方资源,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协调调解和委托调解。同时,积极支持非诉调解主体发挥作用,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做文章,逐步探索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有效衔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调融了社会矛盾,调顺了社会关系。

    “法院孤立办案是没有出路的。只有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才能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好务,为人民司好法。”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洋在视察宜都法院调解工作时指出。

    “‘大调解’工作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根基,架起了党委、政府、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省人大代表、宜都市委书记庄光明寄语宜都法院新年工作,希望“大调解”工作更入佳境。

作者单位:宜都市人民法院